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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及单位会员:
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已经开始,请学会各级组织、单位会员积极认真组织申报,提名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申报学会科技奖。获奖项目将被收入国家奖励办编写的《中国科学技术奖励年鉴》,一等奖项目可由学会择优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2021年度评选活动按照《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进行。现将提名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学会科技奖奖励范围限定在民用航空科学技术和军民通用航空科学技术领域,奖励在完成以下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在航空及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航空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取得成果;
2.在航空科学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成果;
3.在为航空事业决策科学化及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
4.在航空科学技术普及中取得成果。
二、提名条件
1.技术研究成果应经过鉴定、验收等相应评价,并经过两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需要我会组织专家鉴定的,应在6月1日前完成;
2.理论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公开出版或在全国性或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为同行所公认,对学科发展或工程实践有指导意义;
3.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发明专利;
4.科学普及成果应有广泛社会效益的相应证明(科普作品公开出版两年以上);
5.决策科学类项目研究成果应被决策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经过实践证明正确可行;
6.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7.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应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
8.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应申报和被提名本奖;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可申报和被提名本奖,但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9.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社会力量设奖项目,一般不再被提名本奖
10.以往申报过本奖而未获得奖励的项目,如无实质性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三、提名材料
1.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提名系统生成);
2.附件材料,根据项目类别要求提供,如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等;
特别注意事项:请准确选择项目类别,并按不同类别要求填写提名书和提供附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提名书填写说明如实、全面填写提名书内容,除提名书中有明确规定的栏目外,不得留空。各类支撑材料不得插入提名书中,应注明编号后放在附件中。附件需编制目录,按编号顺序装订。每个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供纸质与电子文档。
四、提名途径
通过以下单位或个人提名:
(一)中国航空学会分支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航空学会;
(三)中国航空学会单位会员;
(四)中国航空学会理事或资深会员3人以上。
五、提名方式
请于提名时间内登录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http://jl.csaa.org.cn(建议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完成网上填报,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后,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系统生成提名书与附件材料)报送至中国航空学会奖励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提名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将单独评审,若未获评一等奖将不再参与其余奖等评审,请谨慎选择。
(二)由于科技奖励平台升级改造,提名系统预计将于五月下旬开放,并于六月上旬截止申报。鉴于本年度提名书变更较大,建议登陆中国航空学会网站“通知通告”栏目提前查阅下载“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申报系统开通时间将通过学会官网与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本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增设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相关材料可在中国航空学会网站“通知通告”栏查阅下载。
(四)中国航空学会现面向航空科技相关领域征集志愿专家组建志愿专家库,从中抽取符合条件的专家协助完成会议论文审稿、科技成果鉴定、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及其他有关人才和成果评价工作。若您有支持学会工作的意愿和热情,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您的基本信息。
联系人:林伯阳 010-84924386、18515061748(微信同号)
余 策 010-84924114
安向阳 010-84924387(会员相关事项咨询);
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中国航空学会;
电子邮箱:linby@csaa.org.cn。